所有澳門持葡萄牙護照與公民證人士的人士,可在申根公約國內通行無阻,不用申辦簽證。而因澳門是昔日公約國葡萄牙之殖民地,所以澳門特區護照同樣享有一定程度之便利,同樣可以免簽進入申根公約國。
《申根公約》(德語:Schengener Abkommen;法語:Convention de Schengen;荷蘭語:Verdrag van Schengen),是一項歐洲大陸國家間的條約協定,其簽約目的是取消相互之間的邊境檢查點,並協調對申根區之外的邊境控制。即在成員國相互之間取消邊境管制,持有任一成員國有效身份證或申根簽證的人可以在所有成員國境內自由流動。根據該協定,旅遊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國的旅遊簽證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國家。
《申根公約》的成員國亦稱「申根國家」或者「申根公約國」,成員國的整體又稱「申根區」。申根區目前包含26個國家,其中有22個屬於歐盟成員。四個非歐盟成員國中,冰島和挪威以北歐護照聯盟成員國的身份加入申根區,官方分類屬於與歐盟申根區活動相關的國家。不屬於歐洲大陸的愛爾蘭沒有加入。
《申根公約》於 1985 年 6 月 14 日,由 5 個歐洲共同體國家(西德、法國、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在盧森堡的一個小城市申根簽署。由於歐盟成立的影響,進入 1990 年代初,又有 5 個歐洲國家陸續加入申根,分別為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希臘、奧地利。
1995 年 3 月 26 日,申根公約正式生效,首先簽約的 5 個國家,取消邊境檢查。而北歐 5 國於 1996 年 12 月 19 日亦加入申根,分別為丹麥、冰島、瑞典、挪威、芬蘭。
2004 年 5 月 1 日加入歐盟的 10 個國家,同時加入《申根協定》,分別是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波蘭、捷克、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馬爾他、賽普路斯。根據各國達成的安排,歐盟將分步驟吸收 10 個新成員國加入《申根協定》。這些國家與 15 個現協定國之間的陸路和海路邊境關卡於 2007 年 12 月撤除,而機場邊境檢查也在 2008 年 3 月 30 日取消,只有賽普路斯和馬爾他因為是島國的關係,要求保留部分邊境管制措施。
2004 年 10 月 16 日,瑞士聯邦議會通過加入《申根協定》的協議,2005 年 6 月 5 日,瑞士全民公投以微弱多數通過了《申根協定》。2008 年 12 月 12 日瑞士正式加入申根區。
2007 年後,羅馬尼亞、賽普路斯、保加利亞、列支敦斯登分別簽訂加入申根公約,原預計分別均會在 2011 年內正式實施。除列支敦斯登外,其餘三國均於 2011 年宣布延後實施,至今沒有加入。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克羅地亞成為歐盟成員國,2016 年申請加入申根公約。
後記:
非常高興的一件事,澳門人持葡萄牙護照 / 特區護照免簽證完全遊走全歐洲(除英國)及波羅的海三國,以後去歐洲不用煩簽證的問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