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dvertisement -

致 行刑長官xx華 先生:

記得當我還是小學生的時候,老師有一道作文題目:《我最喜歡的一天》,我没有描述我的生日;雖然我在那一天更受父母及兄長寵愛,也一定會收到很多生日禮物。我没有描述寒暑假開始那一天,雖然在那一天我會心花露放、像久困在籠子的鳥兒可以沖上藍天。我更没有把春節端午中秋聖誕寫進去,雖然那些日子令我開心快樂。我最喜歡的一天:就是 十月一日 ,屋頂飄揚的五星紅旗,公園盛開的鮮花圖案,滿街喜氣洋洋的人們。還有飛舞的彩帶、搖曳的汽球…。每年的十、一,我不能忘懷。

作為中國人,每年 十月一日 是一個無比興奮的日子!是普天同慶的日子。
作為澳門人,今年的 十月一日 ,還會無比興奮、普天同慶嗎?
您擔任領導者已近八年了,由當初的全澳市民百般爱戴、萬眾景仰的行政長官,逐漸演變成千夫所指、萬民批評的行刑長官。您變質了!


我說得不對嗎?
同樣是八年,回歸前的八年,澳門市民有這樣的遊行示威過嗎?警察有用過裝甲車、催淚彈甚至開槍鎮壓過嗎?

同樣是八年,回歸後的八年,特別是近三年,澳門市民有開心過嗎?以前月薪四、五仟元仍能供樓買車,現在月薪一萬四、伍仟元,能買些甚麼?

同樣是八年,回歸前的八年,市面民風純樸,人情濃厚,雖然回歸前一年血雨腥風,但那只不過是黑幫互扛,與市民還有一段距離。

同樣是八年,回歸後的八年,官場爾詐我虞,社團擦鞋文化已成風氣。血雨腥風雖已平息,但社會治安卻未見好轉,大貪官小貪官依然存在,而且越挖越多。

怪不得現在市面上有不少的怨氣怒氣,新不如舊的感覺越加強烈。

或許這就是期望愈高,失望愈大吧!

您知道嗎?您的賭權開放政策過火了。已經把澳門五馬分屍,殺雞取卵。在偽假繁榮的外表下,多少中小企業,家庭作坊黯然神傷,悲痛欲絕。

您想過嗎?您的外勞政策出軌了、失控了。使貧富更加懸殊,讓澳門各階層市民互相拼個你死我活,工商矛盾日益加深。您的社會和諧理念哪裡去了!

您明白嗎?您的居屋政策永遠是雷聲大,雨點小,經常用數字欺骗市民。每當有市民發起遊行,表達訴求,您就趕忙拋出一連串可觀的數字,企圖平息民憤,蒙混過關。風聲一過,依然故我。您這樣下去,更令市民痛心,您可以安枕無憂嗎?

您清楚嗎?早兩年您的免除多項稅收政策深得民心。但在今年您的財政局卻把房屋稅訂在史無前例的高位,理由是租金上漲。但租金上漲、百物騰貴的背後原因,又是誰一手造成的?不就是您的政策嗎?先減市民五佰房屋稅,後再加市民兩仟多,哈哈,華哥您做生意真有一手。怪不得坊間早就有「商人治澳」的說法。

封您做行刑長官,就是因為您,如同指揮行刑隊的隊長,正在把一個好端端的澳門,押上斷頭台,使澳門走上不歸路,親手葬送澳門前途。

還有兩個星期就到 十月一日 了,在您掌管統領下的行刑隊,又在市民大眾頭上加多了一把狗頭鍘。

縱觀新的道路交通法,通篇都可以用「荒謬絕倫」來形容。由頭到尾,除了「罰」还是「罰」!新的道路交通法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政府瘋狂搶錢法」、「搜刮民脂民膏法」。

有幾個關於新道路交通法的問題可否由您或您屬下的行刑隊作答:

回歸八年,您對車輛的控制,道路的發展有過甚麼貢獻嗎?您只會把地批給賭場酒店,只會說「不要扼殺年青人購車的夢想」之後,任由機動車數量無止境地增長,您卻在隔岸觀火,坐收漁利。依我推測,接下來您又會以「順應民意,改善交通,減少車輛」為理由。對機動車又來一招「六年驗車,十年報廢」的措施,使您的鐵哥兒們利益絲毫不損,虧損的只是市民大眾。

在合法停車位佔車輛總數不到三分一的情況下,為甚您不顧實際,不理民情,還要強行執法。這不正是您的「捉放曹」高招搶錢術,那又是甚麼?

為甚麼熄了火的電單車在人行道上推行就屬違法?如果這樣也算違法要重罰,那麼行人在機動車道上行走,那怕只是行上一步,您罰不罰?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手持無線電話通話是違法,但把車停在路邊,關掉引擎後才通話仍算違法,就未免執法過嚴!試問停在路邊,關掉引擎的車輛還算是行駛嗎?如果這樣仍算是行駛的話,那麼我們把車輛隨便停在路邊,只要駕駛員不離開車輛,那麼交通警無權干涉,因為我的車輛仍在行駛中!

欠交告票罰款原因有多種,其中有可能是車輛借予他人使用時違法而車主卻不知情而欠交罰款。如此時車主的車輛因欠交告票罰款,導致車主不能辦理駕駛執照續期的這條規章更不合理,請問駕駛執照續期的目的何在?為何要與欠交告票罰款劃上等號?

新道路交通法罰款比過往調高了不少,可是大部份的星斗市民工資有同等的調升嗎?其中有一條關於繳交罰款的優惠更顯商業化。以違例泊車為例,之前每張告票罰金多為二佰元,現在是三佰元,優惠期繳交仍要二佰元。看來先加後減,先減後加的商業杠杆原理被您發揮得淋漓盡致了。

本來 十月一日 的確是一個好日子,本來我可以策劃一下如何利用這幾天的假期,一家人去旅行,共享天倫。但是就是您的這個交通惡法,使我近幾個月來寢食不安,坐如針氈,四出求租求售車位。我想我的處境豈止我一人?

行刑長官,請不要責怪那些在十、一慢駛遊行、響è™
Ÿç¤ºå¨çš„人士,更無須像五、一遊行那樣加以鎮壓吧。
不要將他(她)們定性為騷亂份子或者是暴民哦。試想想,誰不喜歡碧海藍天、心曠神怡的假期,誰不中意在輕輕愉快、浪漫寫意的環境中歡度佳節?他(她)何罪之有?違例泊車之罪僅僅就是他(她)們一手造成的嗎?如果您的狗頭鍘不是強行架在他(她)們頭上,他(她)們會這樣上街抗爭嗎?

有網民在網上寫道「為解決違例泊車問題,必須從治本出發,切實解決車位嚴重不足問題。倘透過檢控要求守法只會適得其反,加劇社會矛盾和民間怨氣。」,行刑長官您認同嗎?

如何切實解決車位嚴重不足問題?您根本就沒有好好想過,只是在敷衍了事而已。最近您不就是又搬出慣用伎倆: 十月一日 電單車會遊行吧,那就趕快在行人路上挖多幾個電單車位唄,不成嗎?再去汽車泊位上騰出幾個位置來,趕快塞住這些人的嘴巴。嘿嘿,在您眼裡,澳門市民只是一幫傻瓜而已。有網友嘲諷:下次(比如 十二月二十日 回歸日)再有輕型汽車慢駛抗議缺乏合法車位,您是不是又要把電單車位改過來?八個兔子七個窩的做法能長久嗎?

發表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