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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很多人,不論網友、blog友、msn友、好朋友、同事、學會會員等,都成日問我一個問題,就係:” 阿乃你究竟做乜野ga?點解有時你可以sleep足一日,有時又忙都冇時間sleep,甚至忙到病暈呢?”

我每一次都先答所有人,我係 “自由身藝術工作者”。
之後他們又會再問,那究竟是做什麼呀?
我真係同時間做好多份工作,算係”King of parttime”,但我做的parttime同其他人有些特別。

現在我的工作是:
1.在多間中、小學內擔任 “戲劇”、”藝術鑑賞” 的導師 (每間學校每週上兩節課,未計額外活動及比賽等)
2.在一間成人教育機構內擔任 “博物事務概論”、”文化旅遊” 的導師 (每週二日,每日2小時,晚上進行)
3.擔任澳門藝術事務學會的 理事長 一職 (工作時間:任何可行時間均需工作)
4.於澳門一間藝術博物館擔任 導賞員 一職 (工作時間隨館方安排,時間不定)
5.接待一些外地訪澳的文化觀光及交流團。(工作時間隨預約而定,通常是一整天)

所以一星期七日基本上都填得滿滿,偶爾有不用上班的時間,那就可以歇一歇息,做一做自己的事情。
但這樣的工作安排有它的好處,亦有壞處存在,好多人就覺得好好,但其實沒有他們想得那麼好。

好處是:時間彈性,隨你的時間表來安排;可以於非假日放假;自由度大,適合不喜歡辦公室生活的我
壞處是:收入不穩,手停口停;趕場時間不由控制;通勤力少的人不能;工作沒有法例保障

如有些時間會早上9:00-10:00,下一場係10:30-2:00,再一場係2:30-5:30,最後係7:00-9:00。每次通勤時間不多,連食過飯都冇時間,一日可能會走4場,走2場已是平常事,好在我有私家車,通勤時間都可以化解,但如果塞車的話,又或者冇位泊就一定會遲到啦!

希望透過這個新分類,同大家分享一個在澳門的 “自由身藝術工作者” 的工作。主要講下本人教學時、導賞時、學會工作的職務及軼事、趣事、烏龍事啦!希望大家會鍾意啦!

編:阿乃 (2006-04)

著作 係採用 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3.0 授權條款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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